哈尔滨市近日印发《哈尔滨市餐饮业油烟扰民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将于2020年10月底前,集中治理餐饮服务单位选址不当、设施不完善、烟气混排、油烟(异味)扰民、运维异常等5方面问题。
以解决餐饮油烟扰民投诉问题为导向《方案》明确,哈市将坚持以优先解决投诉举报问题为导向,集中整治包括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信访投诉及日常群众举报涉及的企业在内的重点单位,人口密集区和餐饮聚集区在内的重点区域,中、大型及以上规模的餐馆和包括经营烧烤类等污染强度较高的餐饮在内的重点业态的油烟污染问题。
《方案》规定,对于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选址不当的问题,包括选址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等,于2016年1月1日新《大气法》实施之后登记的,经核实后视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分别依法予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开办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设施不完善或不正常使用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餐饮单位 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随意排放异味扰民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在公共绿地、城市下水管网等设置排烟口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餐饮服务单位由相关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关单位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餐饮服务单位法人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